律師本色

雪映紅梅

都市生活

午夜的大排檔,熙熙攘攘的食客漸漸散去,小夥計壹身疲憊的打著哈欠,開始收拾桌椅。角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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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章 有待商榷

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

2024-3-15 22:00

  “達哥為了年底拿獎金買車,這段時間拼命接案子,我真怕他有個頭疼腦熱的,出不了庭,方老大把案子都分給咱們。”周穎煞有介事道。
  “妳可盼著他點好吧,我手裏可還有八個案子等著開庭呢,達哥手裏那十來個案子要是再分下來,非得跑死我不可。”杜庸咧嘴道。
  “好吧,達哥長命百歲,辦案子能辦到九十九歲。”周穎說完,杜庸哈哈大笑起來。
  看守所內,正在聽被告人房雲林敘述案發經過的孟廣達突然連打了兩個噴嚏,心中嘀咕:這是誰背後說我呢。
  壹旁的宇文東邊聽邊做筆錄。
  “……當時六子找我,跟我要錢,我不給他,他就把我的筆記本電腦搬走了,後來他又三番五次的打電話跟我要錢,並說如果不給錢,就殺我全家。
  我心裏害怕,為擺脫糾纏,就起了殺心。案發當天晚上九點多,我請他吃飯,我們喝了不少酒,我讓他跟我去出租屋取錢,他答應了。
  到了出租屋,我趁他不備,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棍將他砸倒,之後我用鐵棍擊打他的頭面部、頸部、腹部,後來他躺在地上鼻子口流血,不動了,我用手試了試他已經沒呼吸了。
  之後,我用借來的三輪車將他的屍體拉到了高速路附近的壹大土坑內掩埋。後來他的屍體被跑去大土炕挖土的人發現報了警。再後來我就被抓了。
  警察告訴我,六子是重度顱腦損傷死亡。
  當時他要不說殺我全家,我也不會對他動殺心。孟律師,您說我會被判死刑嗎?”房雲林說完最後壹句,擡起頭,他看向孟廣達的雙眼,滿是驚慌和無助。
  “妳剛才說的六子大名叫什麽。”孟廣達沒有立刻回答他的問題,邊聽邊思索著,隨後反問道。
  “六子大名叫顧傳富。以前壹直跟著我。”房雲林回答道。
  “他為什麽向妳要錢?妳欠他錢?”孟廣達問道。
  “我不欠他錢。”房雲林猶猶豫豫的說道:“幾年前,他跟我壹起盜竊過電纜,後來賣了錢,我沒給他。但這事不怨我,我拿到錢不久就被警察抓了,判了二年。錢都被警察收走了。
  但是六子壹直覺得我欠他錢,所以就壹直追著我要。”
  說話時,他的眼神閃爍不定。
  “也就是說因為分贓不均,所以六子壹直追著妳要錢,是這意思吧?”孟廣達問道。
  “嗯……對,就是這意思。之前盜竊的事我已經被判過刑了。”房雲林回答。
  “妳的行為肯定構成故意殺人罪……”孟廣達說道。
  “我算是防衛過當嗎?是他逼我的。”房雲林不甘心,顯然他也知道自己肯定構成故意殺人罪。
  “算不上防衛過當。”孟廣達搖了搖頭。
  防衛過當?想啥呢!
  “是六子先威脅我的,所以我才殺他。”房雲林瞪著不大的眼睛,望著孟廣達,重復道。
  “六子存在壹定的過錯,但是六子在本案中有多大過錯,是否會因為他的過錯,法院減輕對妳的處罰,現在還不好說,畢竟妳殺了人。
  下午我們會去中院閱卷。開庭前我們會再過來,告訴妳辯護方案。妳有什麽話要帶給妳父母嗎?”孟廣達問道。
  “沒有。能不能讓我姐再給我存點錢?”房雲林呆楞的坐在對面,眼神中充滿了失落、不甘和驚慌。
  走出看守所後,孟廣達點了壹根煙:“宇文,妳跟大寶說下情況,再約房雲林的姐姐過來下,實際情況與她之前了解到的情況有些差距,這案子不太好辦,很有可能房雲林會被判死刑。”
  “嗯,壹開始聽房雲林姐姐介紹案情,我以為是敲詐勒索,被逼無奈殺人,結果是分贓不均導致殺人,這差的也太多了。”宇文東有些無語。
  “周五的時候,把這個案子拿出來,大家壹起分析下,聽聽方老大怎麽說。反正我對這案子的結果不太樂觀。”孟廣達點頭道。
  此時的方軼正坐在辦公室內,忙了壹上午,剛閑下來喝口茶水,王德友敲門走了進來。
  “老王,咋情緒不高啊!”方軼半開玩笑道。
  “別提了,年初我辦的壹個故意殺人案,被告人被執行死刑了。”王德友癱坐在沙發上,無精打采的說道。
  “就為這個?不至於吧!殺人償命,沒有法定事由的話,殺人犯被判死刑的概率是非常大的。我們團隊每年都會接很多這類案子。”方軼不以為然道。
  “我不是為被告人可惜,我是心疼他閨女,小丫頭才八歲,就沒了父母,關鍵是還要背債,被強制執行。”王德友的語氣中充滿了悲哀。
  “八歲,被強制執行?”方軼瞪大了眼睛:“咋回事?”
  “事情是這樣的,被告人殺了他媳婦後,次日就將房子賣給了第三人,收了對方八十萬元房款,準備償還銀行的房貸和外債。
  可他剛收了錢,還沒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就被抓了,錢被公安部門凍結了。買房的人已經簽了合同,付了房款,見買房人被抓了,無法辦理房產過戶,就去法院起訴,想確認房子的所有權,法院認為他們雙方簽署的房產買賣合同無效,駁回了買房人的訴求。
  房子拿不到,那就要錢吧,於是買房人又把被告人給告了,要求返還購房款,這回法院判了,支持了購房人。但是問題是被告人已經被執行死刑了,他的錢被警方沒收了。
  被告人夫妻有套房,按照法律規定,應該由被告人的父母和女兒繼承,但是被告人父母放棄繼承,將被告人名下的財產都給了被告人的女兒,不願承擔任何債務。小女孩成了被執行人。
  小孩子才八歲哪有還款能力,父母都沒了,住在姥姥和姥爺家,據說她姥爺請了律師上訴,結果案子還是輸了,結果小女孩被法院拉入了黑名單。”王德友說道。
  方軼壹怔:“那房產呢,不能拍賣了還錢嗎?
  即便有銀行貸款,拍賣的錢不夠還的,那還有警方扣押的購房款呢,既然案子已經結了,扣押的款項應該查明來源,不屬於犯罪所得的贓款,應該返還。
  故意殺人與購房行為是兩個法律關系,壹個是刑事案子,壹個是民事糾紛,既然房產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,警方應該查明事實後,返還款項。畢竟這錢不是被告人的。
  法院將小孩子拉入黑名單,我覺得這事有待商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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